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奶业是健康中国、强壮民族不可或缺的产业。奶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振兴民族奶业、重塑消费信心提出明确要求。
中国奶业发展成效显著、未来可期
近年来,我国奶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奶业全产业链日益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产业素质全面提升,现代奶业格局初步形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国产婴幼儿配方乳品提升方案》等政策密集出台,中国奶业开启全面振兴新征程。
2019年,全国牛奶产量3201万吨,同比增长4.1%;乳制品产量2719万吨,同比增长5.6%,均为2015年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
2019年,全国奶牛养殖规模化水平64%,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全国奶牛平均单产7.8吨,同比提高400公斤。
2019年,生鲜乳抽检合格率99.9%,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100%,规模牧场生鲜乳质量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为生产优质乳制品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可靠条件。
2019年,乳制品抽检合格率99.68%,食品领域持续领先。业界人士直言:“乳制品依然处于历史最好水平”!
此外,农业农村部推动建立了奶业20强企业(D20)联盟,连续五年举办中国奶业20强峰会,开展小康牛奶行动和奶酪校园推广行动,打造向社会开放的示范工厂和休闲观光牧场,这一系列“组合拳”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大大增强了国产品牌的影响力。
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可靠、品质优良
我国始终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到销售实行全过程的严格监管,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可以这样说,在我们国家目前的食品品种当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是最严格的。2016年6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配方均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参照药品管理,并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只有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出厂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实施逐批检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才能申请产品配方注册。这意味着我国对婴幼儿乳粉的管理上升到药品的级别。
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按特殊食品进行严格管理。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有3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3790-2010)。
当前,国内大多数乳品加工企业设备一流、工艺科学、管理先进、产品一流,以君乐宝、飞鹤为代表的一批有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奶粉企业异军突起,迅速发展。君乐宝成功登陆香港澳门市场,飞鹤荣获全球卓越制造大奖TPM奖。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仅安全可靠,而且品质优良。2019年,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合格率达到99.79%。 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份额正在稳步增加。
科学选择婴儿配方乳粉指南
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按标准分为婴儿配方乳粉和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乳粉。婴儿配方乳粉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适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乳粉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辅料,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适用于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其营养成分能满足正常较大婴儿和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家长如何为宝宝选择适合的产品呢,一般而言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根据婴幼儿的年龄选择合适的产品
重点看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称,一般按适用月龄分为以下三类:(1)婴儿配方乳(奶)粉:适于0-6月龄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该阶段婴儿的正常需求,标为“1段”。(2)较大婴儿配方乳(奶)粉:适于6-12月龄较大婴儿食用,其营养成分只能满足正常较大婴儿全部营养需要的一部分,标为“2段”。(3)幼儿配方乳(奶)粉:适于12-36月龄幼儿食用,同样的,其营养成分只能满足正常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标为“3段”。
2.看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合规
标签必须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进口商品除外)、营养成分表、注册号、食用方法、适宜人群信息和食品属性(如乳基或豆基产品以及产品状态);还应标明“对于0-6月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应标明“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
标签可选择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功能声称,以及用于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等信息。由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0-6月龄婴儿配方乳粉中必需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B2、维生素C、钙、铁、锌等)的含量值有明确规定,婴儿配方乳粉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含量要求,不应对其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
此外,标签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作用;不得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或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原料来源不得标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注意不要购买或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日期的产品。
3.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贮存条件
这是选购所有食品都要重点关注的信息,应选择保质期内产品,并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标签上应标明产品贮存条件,有的还会注明开封后的贮存条件。如果开封后的产品不易贮存或不宜在原包装容器内贮存,应有特别提示。消费者可以据此判断家中是否具备相应贮存条件。
4.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
配料表按加入量递减顺序列出了使用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营养成分应以“方框表”的形式,按照在每100kJ和每100g中的含量标示,也可同时标示在每100mL中的含量,并按照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可选择性成分等类别分类列出。了解各营养成分的含量,比较不同产品中可选择性成分差别,结合配料表、营养成分表,以及婴幼儿喂养的实际情况,判断该产品是否含有期望宝宝获取的营养成分。
5.不宜擅自给宝宝选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质量安全更有保障。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要求,专门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
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包括6类:分别是无乳糖配方食品或者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或者氨基酸配方食品、早产或者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和母乳营养补充剂等。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对于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的人群,难以通过正常的饮食满足营养需求,此时需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例如有过敏症状的婴儿。对于正常宝宝,不宜擅自给宝宝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给特殊医学状况宝宝食用。
为了宝宝的健康成长,家长应确立“母乳是婴幼儿最理想的食品”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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